湖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时间:2018年05月15日  来源:  作者:  【关闭 打印】
            
            
              
                
                  
                          
    
        
            | 湖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 | 
            填报时间:2018年4月24日 | 
         
        
            | 序号 | 
            所在县市区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级别 | 
            保护区类型 | 
            环境问题类型 | 
            涉及企业名称及简要情况 | 
            整治情况 | 
            是否完成整治 | 
            方案时间节点 | 
            备注 | 
         
        
            | 133 | 
            湘西泸溪县 | 
            沅江饮用水源保护区 | 
            县级 | 
            二级  | 
            其他 | 
            沅江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泸溪县境内)有1处河砂堆场 | 
            泸溪县相关执法部门拆除了砂石拖吊机、运输链带、操作房;清除了堆存砂石和建筑垃圾;封闭了进出砂石场的道路。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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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34 | 
            湘西州花垣县 | 
            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下寨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县级 | 
            一级 | 
            交通穿越 | 
            花垣镇下寨河大桥位于兄弟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没有完善应急收集系统及应急措施。 | 
            2018年1月县环保局与县检察院联合开展饮用水源地排查及整治工作专项督查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确保饮用水安全。目前县公路局已制定整改方案,完成一是在桥梁上设置警示标识;二是禁止危化品、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设立禁止通行标识;三是在桥梁两侧安装防撞护栏;四是制定花垣县饮用水源环境应急预案。现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工程造价评估,并已向县人民政府申请整改资金。 | 
            正在整治 | 
            1、4月20日前完成制作下寨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标志5块;2、4月20日前完成安全防护设施、环境应急处置措施等施工设计;3、5月1日施工建设,6月30日最终完成建设任务;4、7月向州环保督查领导小组申请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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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5 | 
            湘西州花垣县 | 
            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下寨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县级 | 
            二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滕建红养猪场位于花垣县镇辽洞村6组属于花垣县兄弟河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该养猪场目前存栏30头,处于禁养区范围。 | 
            2018年1月县环保局与县检察院联合开展饮用水源地排查及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确保饮用水地安全。目前该养殖场经县农业局、畜牧局、环保局等单位现场踏勘,完成搬迁选址工作;完成退养评估、和成本核算工作;截止4月23日止,业主积极配合整治工作,部分猪舍已折除,存栏猪消化至20头,已向县政府申请落实退养资金。 | 
            正在整治 | 
            2017年8月开工,2018年4月30日完成50%,6月30日最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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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6 | 
            湘西永顺县 | 
            湘西自治州永顺县猛洞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县级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保护区内(灵溪镇凤栖村)存在2家小型餐饮店(凤栖山庄、凤栖山水庄园)。 | 
            保护区内2家小型餐饮店(凤栖山庄、凤栖山水庄园)已关闭到位。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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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填表人:朱修兵 | 
            联系方式:15074339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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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说明:1、各地上报的电子表格必须以EXCLE格式; 
              2、不得改变总清单内各问题序号、所在县市区、水源地名称、水源地级别、保护区类型、环境问题类型、涉及企业名称及简要情况内容。 
              3、“整治情况”应详细描述方案制定情况、整治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是否完成整治”只能填写“已完成”、“正在整治”、“未开始建设”、“未制定方案”四种类型;“方案时间节点”应填写“开工时间”、“计划完成50%时间”及“最终完成时间”(此栏第一次报送后不再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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